Toyo

md,不是很想用lof了,太狗了

浓烟下的末日电台 A&L故事(1)

一个瞎扯的流水账事实上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写什么的獒龙系列。

最近心里堵得慌,感觉再不写文舒缓一下就要心梗了。

写文求安心 阿弥陀佛。

你们就当我在念经好了。

第一篇很神经病。我写的时候大概是邪魔入体。

但愿你们不要觉得把张继科写成一朵玫瑰花太清奇。

晚安故事之小王子的百年孤独

1.

听说,这个世界上总共有六十亿人,其中三亿人都在看或是看过圣埃克絮佩里写的小王子。

那是本好书,我也看过,还准备让我的孩子也看看。

我今天也想讲个关于小王子的故事。

不过不是来自B612星天真无邪的那位。

嗯...我们大概可以称呼他为,孤独的小王子。

2.

哦,忘了自我介绍,我是一条蛇。

3.

我跟孤独的小王子是在沙漠里认识的。

他那会儿刚到地球,人生地不熟,最要紧的两样东西完全不知道——这也不知道,那也不知道,独个呆呆站在荒野中央,像鸡蛋灌饼上的一粒白芝麻。

我那会儿年轻,热情好客。呲溜扭着上去,拿尾巴搭住这个新来的白团子,一句“兄弟”还没出口,就被“啪叽”一下薅到地上去了。

各位,我发誓,我绝不是一条胸无缚鸡之力的蛇。好歹有三位数的体重,天天去隔壁人类村子里偷鸡好吗。但这个看着白白净净斯斯文文的小人,居然一把就掀翻了我。

然后我就认他当了兄弟。

我带他去沙漠里的水井旁喝酒。

很多年前,圣埃克絮佩里跟小王子在这里喝过水。

“所以,哥们儿你是从外星来的?”我抿下一口香橙酒,不过分甜腻的橙子味儿从味蕾一直安抚到我的心。

“对啊,我旅行经过很多星球,最后…因为某个特殊的原因到了地球。”小王子也喝了口酒,但是他的神情凝重,美味的橙酒也不能让他更开心一点儿。

我知道我不能问他来地球的特殊原因是什么。

我已经看出来了,这个小王子是那种,外表看起来很容易相处,实际上并不好接近的人,我们并没有熟悉到能够深入交谈的地步。

于是我沉默地喝我的酒。

太阳渐渐挪移到我们正前方的地平线上,沙漠里头的落日是很瑰丽的,梅红中糅杂橙色的霞光奢侈地铺了半片天空,像泼了整瓶的陈年橙酒。

“我已经一个人看了很多次落日了。”小王子突然喃喃道,“在我的星球,每天能看到44次落日。但在地球上,每天只有一次落日。可是我总觉得我在地球看过的落日,比在我自己的星球上看过的所有落日都多。因为我已经一个人看了很久的落日了。”

听起来,对他而言在地球上看落日不是一件愉快的事,但我还是识趣地没问为什么。

随后,我们的初次见面,就这么伴着沙漠的落日余晖结束了。

4.

小王子常常在沙漠里漫无目的地行走。

但他又常常迷路。

奇妙的是我总能顺路救下他,于是我们慢慢熟悉起来,呆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多。

其实那个时候我正在交往一个女朋友。

她非常可爱,是我的小公主。

对于我花费大量时间去沙漠中捡人这种行为,她是颇有微词的,但是我说了,她非常可爱,所以,当我告诉她小王子是我最好的朋友时,她表示了理解。

多难得。

这个世界上,遇到爱,遇到性,都不稀奇,可是遇到另一个生物能理解你,就很棒了。

于是在下一次喝酒时,我跟小王子说起她。

“我的公主真的太可爱了,”这回我们喝的是朗姆酒,一种容易让人激动的酒,“为她放弃我的毒液,我心甘情愿。”

“你的毒液?”小王子不解。

“对啊,原本我的尖牙上是有绿色的毒液的,它的用途很多,能保护我,能清洁一片沙漠,甚至......”

“甚至什么?”

“甚至能送你回你的星星。”

“真的?!”小王子激动地睁大了眼,手里的酒洒出半杯。

“是的,”我尽量使自己听起来不那么骄傲,“可是为了我的公主,我放弃了它,彻底丢弃了它。”

“为什么?”小王子反应过来了,他的情绪整理得很快,我听不出他是沮丧还是激动。

“因为它会伤害到她的,”我很严肃,“我不允许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事物伤害到她一点点,包括我自己。”

“不允许...他受到伤害吗?甚至放弃自己的武器吗?”小王子的语气听起来很迷茫,“那么,我是做对了?”

“做对什么了?”我有点好奇——我跟小王子的关系也到了允许我好奇的地步了。

“我,我,”小王子喃嚅几句,“我有一朵玫瑰。在我的星星上。”

“然后呢?”

“我在来地球之前把他留在外星了。”

“为什么?”

“因为我听说地球很危险,而且我来这里.....”小王子的眼睛里有种很奇怪的东西,像风吹起的一层黄色薄沙,让人感觉不舒服,“很危险。总之,我想让他不受伤害。”

“可是如果你都不在他身边,你要怎么判定他到底有没有受到伤害呢?”我犀利地向小王子指出他的盲区。

“我...我...”小王子猛地攥紧了拳头,然后又放开,朗姆酒全洒在沙子里了,被夜风吹起一股狂躁的香气,“可是他都不愿意为我放弃他的武器。”

“武器?什么武器?”

“他的刺!”小王子突然崩溃地尖叫了一声,“他有四根非常锋利的刺,能刺死老虎的那种!我每天为他浇水,抚摸他的花瓣时,都非常担心他的刺会刺伤我。可是他从不在意,他为他的刺骄傲。”

“如果他爱你,”我举起尾巴安抚小王子,“他不会刺伤你的。”

“不,如果他不愿意为我放弃他的刺,就像你会为了你的公主放弃毒液一样,我怎么能确定他爱我?”小王子摇着头,“所以我把他留在外星了,我不愿意再为他浇水,清理猴面包树苗了。我要一个人来地球,然后永不再回去了。”

他像一个倔强的孩子。

“亲爱的朋友,请恕我直言,”我觉得我不能将他作为一个孩子来纵容,“你这样说,有种带点自私的偏执。你明知道你离开之后他不会好过的。你明知道他情愿同你一起死在地球也不愿意独活在外星。可你偏偏不带他走。你在意他的刺?老天,你只是不能容忍他的生命里有超越你存在的东西,没有人能让另一个人放下自己的骄傲,爱也不行。”

“不,不是的,”小王子整个人都在发抖,我读出他的眼神里那种东西叫凄惶。

我开始自责,对于一个背井离乡的年轻人,我是否太苛刻。

“不是的,我不是在意他的刺,我只是害怕,他那么美,那么骄傲...”小王子开始放声哭泣,“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他是和太阳一同出现的。我不希望,不,我不允许他消失,有这种可能都不行。”

我适时地安静下来,只用尾巴轻轻拍着小王子的背,让他能好好为他的玫瑰花哭泣一场。

5.

后来我再也没让小王子喝过朗姆酒了。

这酒容易让人发疯,小王子是那种尤其容易疯的人。

我们在沙漠中相聚,喝一些清甜的水果酒,比如樱桃啦,草莓啦,这些美好的水果总让我想起一些快活的地方,森林,海岸,草地,比眼前这片一望无际的荒漠好许多的地方。

我会跟小王子聊一些未来的计划,比如我打算再过一阵子就向我的小公主求婚,然后我们会养一只小狗和一只小猪,再试着搬家,去更快活一些的地方。

平心而论,在不提起他的玫瑰时,小王子绝对是一个谦和有礼,温柔可靠的好朋友。

但是只要一提起他的玫瑰花,我总感觉到,一种莫名的偏执,任性就开始从他身上涌现,他可以滔滔不绝给我讲他的玫瑰讲过一场日落。

于是我知道了,他的玫瑰很好看,比他的星星上所有的花都好看。那些花都是单层的,非常肤浅,但是他的玫瑰,有好几层艳丽的花瓣。

他的玫瑰会写诗。他给我背了几首,我觉得小王子的语文一定学得不太好,这些诗分明全是在夸奖他的,他的眼睛他的鼻子他的眉毛他的心,可他还是惆怅地觉得他的玫瑰并不爱他。

他的玫瑰很凶猛。哦,这是他的原话。他和他的玫瑰一起在星星之间旅行,他的玫瑰踹翻了325小行星上国王的宝座,跟327小行星上的酒鬼拼酒,踢碎了328小行星上的实业家安在周边星星上的广告牌。好吧,这确实是一朵凶猛的玫瑰。

我觉得这个世界实在奇妙。

小王子并不是一个不讲道理的人,可是同他的玫瑰在一起时,他总会变成一个任性的小孩。

小王子的玫瑰听起来并不是一种愚蠢的生物,可是同小王子在一起时,他总是笨拙得无法正确表达自己的意愿。

好奇精灵拿了根羽毛在我的心房壁轻搔,我没忍住,问出口:“你到底为什么要离开你的星星和你的玫瑰呢?”

小王子像被撤掉了发条的玩偶,霎时哑了声。

他拒绝告诉我他来到地球的原因。

6.

我的小公主答应了我的求婚。

我们开始筹办婚礼,预订的时间在冬天。

我没什么空闲时间去跟小王子喝酒了。

最后一次见到他时,他告诉我,他见到了一片极大的土地,里面种的,全是玫瑰花。

跟他的玫瑰花同类的玫瑰花。

我不知道怎么安慰他,或者说我根本不知道他到底需不需要安慰,所以我只能说:“啊,过段日子就会好的。”当时我的心里还想着我和小公主要养的那只狗,该是什么样子的。

小王子却出乎意料地平静,他看着远处的落日点头:“是的,会好起来的。”

7.

婚礼很成功,我的小公主,哦,现在应该称她为我的妻子了,她很高兴。

只是我还是有些担心小王子。

于是在典礼后,我费劲巴拉地找了只蜗牛帮我带话给小王子。

我想知道他的近况。

蜗牛怕晒,他们只能在夜晚趁着风在沙漠里穿行。

所以十天后,蜗牛才带回小王子的回音。

他说他很好,他每天都去那片种满玫瑰的土地上观察,试图找出一朵跟他的玫瑰一模一样的来。不知道该说遗憾还是高兴的是,目前为止,他发现了很多一样的玫瑰,但是没有一朵,是他的玫瑰。

“我早就知道的,”他语气听起来像个哲人,“他是不一样的。可是我偏偏想骗骗自己,想找到他并非独一无二的证据。我必然找不到的。因为只要我还存在于这个宇宙中,他就是独一无二的。”

不知道为什么,我听着,居然觉得他是快乐的。

最后,他祝我新婚快乐。

8.

很长一段时间过去,我一直没有再见到小王子。

大概,大概有三百多次日落过去了吧。

我要忙着陪伴妻子,照顾我们的狗,和小猪,还要准备搬家。偶尔,我也会同妻子发生争吵,那时,很多东西会杂乱地冲进我的脑子:我的毒液,沙漠里的橙子酒,小王子,外星的花。

再次跟小王子见面其实有些突兀,我们在沙漠中相逢,他的身边站了一只狐狸。就是那种皮毛颜色比沙漠的颜色深一些些的,普通的狐狸。

我莫名地有些不喜欢这只狐狸。

但是小王子向我介绍,那是他的朋友,他们刚刚“建立联系”,那是一种古老的仪式,总之是经过了一系列复杂过程的。

因为狐狸的存在,我脑子乱乱的,也没想好要跟小王子说些什么就告别了。但是我们约好了下次一起看日落的时间。

到了约定的时间,我几乎是迫不及待地去了水井那里,因为我想好要跟他说什么了。

小王子还是像原来一样,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

在沙漠中呆了这么久,他还是跟一粒白芝麻一样白。

我很想问他关于狐狸的事,可是他只是安静地看着落日,对我说:“我非常希望和别人一起看日落。”

我很疑惑。

小王子微笑道:“我们第一次喝酒时,我想说的其实是这个。在我的星星上,我每天都和我的玫瑰一起看落日。一个人看落日,和两个人看落日,是完全不一样的感觉。”

“所以,”我挣扎着开了口,“落日和落日是不一样的。就像人和人,爱和爱,都是不一样的。我,我这些日子一直在想,我是不是做错了。我,一直向你宣扬我和我妻子的爱。我会为她放弃毒液,她会为我放下公主的名号。可是世界上的爱并不是都如此。有的爱有刺,会互相伤害。可是最痛的总是最难忘的,最难忘的,不就是爱吗?所以,你不必,不必,”我说不出口了。

“你是想说狐狸?”小王子了然,“我不必受你和你的公主影响,要和她建立联系?”

他自己说出来了,我松了口气,点点头。

“我明白你的意思,”小王子微笑着,“我明白,爱是不一样的。可是我害怕,你懂吗?我害怕一个人穿过沙漠,我害怕一个人看日落,我害怕和这个地球失去联系,因为我现在明白我到底是失去了什么换来了这个球。”

他终于坦然地对我提及这种情感。上一次他这么坦然还是在朗姆酒的帮助下。

害怕。

这个世界上有成百上千种遗憾,成千上万种苦痛,究其源头,不过是害怕。

尤其在爱中。

害怕失去,更害怕得到。

害怕的失去是幻想,得到的失去却是真挚的痛苦。

于是甚至不肯承认得到,自顾自喃喃着:他并没有那么爱我啊。

“如果我的毒液还在就好了。”我咬着牙,如果它还在,我就能送小王子回到他的玫瑰身边了。

也许他的玫瑰会黑脸,也许生气,不过没关系,他可以跑向他的玫瑰,日夜不休地讨他快活,因他的尖刺是他唯一的喜乐 * ①。

“我不能回去的,”小王子又提到了这件事,只是这次,他的态度是十二万分的坚定,“我同狐狸建立了联系,如果我走了,她以后就再也不能看到麦田了。”

“为什么?”我很苦恼。

“她会伤心。”

“可是这同你有什么关系?她从你身上得到麦田,可是你呢?你甚至不想拥有她。”

“我不需要,”小王子的眼睛亮晶晶的,像沙漠深处的暗河,在偶然透进的日光下泛起的涟漪,“我有我的玫瑰,就足够了。”

我呆呆地看着他,像看一个哲人,又像看一个疯子。

“忘记是对过去的背叛,”那条暗河似乎又归于了平静,小王子安详地对我说道,“我不会背叛的我玫瑰。就好像你,你不能忘记你的毒液,对不对?那并不是你不爱你的妻子,只要你不忘记你的毒液,你就永远不会忘记,她如何从公主变成了你的妻子。”

我凝视着他依旧白净的脸。我曾经一度将他当作异乡人,担忧他在这个星球上无法适应生存,可是现在看来,他适应得非常好,甚至强于我。

他似乎,天生就应该在这颗球上生存。

这次,我带着笑意和感谢,同小王子在落日最后那点儿温柔的余烬中告别了。

9.

我终于下定决心搬家。

妻子一直想去一个气候温和些的地方生活,家附近最好有条河,秋天和冬天会有温柔的云罩在房子顶上,下雨的时候她能带着小猪和小狗坐在房槛前看屋檐下的小雨滴。

我很耐心陪她收拾东西,跟她的朋友们道别,到最后,我想起我也该去跟小王子道个别。

于是我又让蜗牛帮忙带话。

这次的回信倒是很快,小王子说他会在老地方等我,同时,他会告诉我那件我一直想知道的事。

也就是说,我能带着一个秘密离开这片沙漠,听起来真棒。

我在水井旁见到了小王子,这回我们没有喝酒,我们就像很多年前的圣埃克絮佩里和小王子一样,从水井里打水起来喝。

“所以,我一直想知道你为什么要独自来地球?你说过,这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你不愿意带着你的玫瑰。”我的心揪得紧紧的,我想这应该会是个非常跌宕起伏的故事,有张牙舞爪的怪物,脾气古怪的巫师或者老博士,也许还有财宝,牵扯到一些神秘的身世。

“我和我的玫瑰,在星星之间旅行时,329小行星上的地理学家告诉我们,有一颗大彗星将要吃掉地球。哦,你大概不知道,我有一张网。”

“网?什么网?”

“猴面包树的根茎做成的网,非常大,非常牢固。”

“所以?”

“我就带着这张网来了地球,用这张网把地球包裹起来,网的收口在我手上,只要我一直攥着它,彗星就没办法吃掉地球。”

“那,你为什么,不带你玫瑰,一起呢?”

“因为...我没有来过地球,这是个陌生的地方。我不确定,我的玫瑰,他那么骄傲。我害怕他因此责怪我。同时我也恨他的刺,恨他的骄傲。”

“那你再也不能离开了?”

“对,彗星就守在地球外面,我一旦松手离开,它就会立刻咬碎这个星球,咔吧咔吧把一切都吞进肚子里。我的玫瑰也不能来找我,因为我的网子会把他也挡在外面。”

“所以...”我的大脑混乱成一片,我实在没想到会听到这样一个故事,“你,为了一颗陌生的星星,离开了你的玫瑰?你什么都没告诉他?不,也许你可以走的,你,可以回去找他,他大概还在329小行星上等你。地球?地球其实跟你没什么关系,对吧。我想想,也许你可以搭人类的飞船走。”

小王子摇摇头,我又在他眼睛看到了亮晶晶的光芒,“我以前很蠢。我总是很害怕搞砸一切,于是就真的搞砸了一切。我不该不相信我的玫瑰。他爱我,他不会嘲笑我,他的眼睛里心里其实都是我。我那时太年轻,既不懂得怎么去爱他,更不懂他。但是地球,并非跟我毫无联系,从我降落到这片沙漠起,从我跟你交谈起,从与风,与沙,与玫瑰丛,与狐狸建立联系起,这颗星星就跟我息息相关了。我为她罩上网子,我与星星上的生命建立联系,就跟我为我的玫瑰浇水,是一样的道理。现在的我,总比以前的我成熟了一些,至少我明白,我不可再随意丢弃什么了。——虽然这是我丢了我最宝贵的事物之后才明白的。而同时,无论什么时候的我,都不会坐视一颗星星被毁灭。”

我张开嘴,却找不到自己的声音。最终,费了老大的劲儿,我平静了一些:“是的,你不会丢弃这颗星星,但是,我的朋友,你不再谈爱了。”

小王子低下了头,他都神情忽然又有些像那个任性的小孩了,“可是,”他的声音低低的,仿佛自言自语,“可是我很幸福,很平静,跟狐狸在一起,我觉得很安全。”

“虽然,”我也把声音放得很轻,“玫瑰不能给你这些,但她们也都不是玫瑰对吗?”

小王子的头埋得更低了,他这次不再放声大哭了,他无声啜泣,肩膀随着沙漠翻滚的凉风一抖一抖。

“她向他提供竟然仅限于世俗的好处,”我缓缓在风中吟咏,“安全感,和谐和幸福,这些东西一旦相加,或许看似爱情,也几乎等于爱情。但他们,终究不是爱情。”*②

我很迷茫。

这就像一个无限轮回解不开的莫比乌斯环。

玫瑰爱上敢于拯救一颗陌生星星的小王子,小王子惧怕玫瑰的刺,于是注定将自己困于这颗陌生的星星。

怎么走,他们都看不到结局。

跟小王子道别时,已经是繁星满天了。

他静默许久后,对我说:“你知道,我常常迷路。在我的星星上,有种说法是,如果你想找一个新的方向,那么就请先迷失方向。也许现在,就是命运为我选择的方向。”

这是小王子最后留下的话语。

10.

之后我搬离了沙漠,再也没有见过那个白净,清瘦的男孩。

但是,只要每天清晨,我醒来,仍能看到风从屋瓦下经过 ,每天傍晚,我仍能和妻子一起,欣赏完一场温和的落日,那么,我就知道,小王子又在地球的某个角落,攥着网子的收口,度过了没有他的玫瑰的一天。

我曾经仔细思考过,也许对于小王子来说,最好的结局是他忘掉他的玫瑰。虽然这对于不知道现在是否还在寻找小王子的玫瑰可能会有些不公平。

可是,毕竟,我是小王子的朋友,而我不认识玫瑰。

但随后,我又更仔细地想了想。圣埃克絮佩里说,这个地球上,有一百一十一个国王,七千个地理学家,九十万个实业家,七百五十万个酒鬼,三亿一千 一百万个爱虚荣的人,差不多二十亿无趣的地球大人。

逐渐淡忘玫瑰的小王子,说不定就会慢慢变成其中的一员。

哦,可能还有我。

只有他的玫瑰,活在外太空,定格在他的话语里,永远骄傲可爱。

然而我又清楚地知道,小王子永远不会忘记他的玫瑰花。

他就是那种人。

很难接近,有些天真,但是对于自己建立了联系的事物,有种近乎执拗的责任感。

试想,他能豁出性命来救一颗跟他毫不相干的星星,何况是他细心呵护了那么久的玫瑰花。

他会永远记得他的花,哪怕这样的爱和回忆会戳得他的心血淋淋,一个接一个的窟窿,痛得死去活来,他也是绝不肯忘记的。

他在一个错误的时间离开了他的玫瑰,令他的花永远留在了寒冬中,而他自己的世界里,作为一种惩罚,则再也不会有玫瑰了。

11.

不好意思,各位,这个故事还没完。

它最大的问题其实在于,关于主人公,我说了一点谎。

我不是一条蛇。不过我的朋友们确实会叫我大蟒。

这个故事也不是小王子和玫瑰花的故事。

这个故事,关于我师兄,和他的玫瑰花。

呃,他的玫瑰花是谁?这可不能再说了。

不过,你们也许想知道他的玫瑰花到底有什么结局。

呃呃呃,这么说吧,他的玫瑰花确实非常凶猛,在329小行星上跟地理学家一起开公司,种花。他让玫瑰花开遍了他们旅行过的所有小行星,还有我师兄在地球上,目所能及的所有星星。

你说这可不可怕,人家儿歌唱:一闪一闪亮晶晶满天都是小星星。到我师兄这儿,满天都是玫瑰花。

我师兄结婚的时候他送了好多玫瑰花。天知道他是怎么通过那道猴面包树做的网弄进来的,反正我师兄的婚礼很盛大就对了。

不过这家伙说不定就藏在哪束花里,悄咪咪地看呢。他也许真的找到通过网的方法了?

可是我师兄死都不会丢开网子的收口跟他走的,他就是那种人。

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师兄大概是被地球驯服了。不是风不是沙不是狐狸,而是整个地球。

他的玫瑰花举世无双跟谁比都是艳压,可是到底,他绝对比不过这个球。

什么?玫瑰花到底有没有等我师兄?

那我咋知道。

我师兄都结婚了,人家说不准也找了个外星小花花小叶子享受人生了呢。

就兴我师兄过得幸福安全,不兴人家过得和谐快乐啊?没这个道理的啊,无论做人还是做蛇都要讲道理。

不过嘛,你们知道的。

安全感,和谐,幸福,平静,快乐,哪怕你齐支付宝五福,叠加在一起,终究,不是爱情。

                end

*①来自威廉•布莱克 《我那美丽的玫瑰树》

*②来自加西亚•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

幸福,安全感,和谐加起来不等于爱情。这是大佬的解读,并非我原创。我也觉得,解读得太TM对了。

纠结了好久要不要发这个系列。

最后又去听了遍真相是假....啊,烦死,发就发吧。

反正这对已经被我送上“同人干不过正主”的冠军宝座了。

讲道理我深感自己无论怎么都只能写出正主感情的一部分。

有的时候是虐的那部分,有的时候是神经病的那部分。

反正永远都在ooc的。

而且我写文自我意识过剩这个毛病大概是永远改不了了。

就这么地吧。

论,一对人设可怕的CP,对萌CP的人会造成什么阴影?

我,甚至觉得可以拿他们俩写原耽(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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